系統分析及程序編製主任(系統支援)
職位編號: 13189
部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職位名稱: 系統分析及程序編製主任(系統支援)
薪酬: 月薪16,89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電腦科學╱電腦學學位,或同等學歷;(b)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以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成績達D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c)取得資格後,具備最少兩年資訊科技系統及基本設施支援工作經驗。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職位編號: 13189
部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職位名稱: 系統分析及程序編製主任(系統支援)
薪酬: 月薪16,89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電腦科學╱電腦學學位,或同等學歷;(b)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以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成績達D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c)取得資格後,具備最少兩年資訊科技系統及基本設施支援工作經驗。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職位編號: 13188
部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職位名稱: 系統分析及程序編製主任(應用系統發展及支援)
薪酬: 月薪16,89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電腦科學╱電腦學學位,或同等學歷;(b)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以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成績達D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c)取得資格後,在軟件開發、推行及支援方面具備最少兩年工作經驗。
註: 懂得視窗(Windows)、DB2、SQL Server、Oracle、IBM WebSphere、HTML、XML、Java、PHP、Unix shell script及具備該等系統的發展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職位編號: 13186
部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組別、單位: 庫務科
職位名稱: 行政助理
薪酬: 月薪14,770元
入職條件: a) 持有本港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b)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取得D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職責: 主要負責一般行政及管理工作,例如:資源管理、系統及檔案管理、項目計劃的籌備、委員會工作、統計資料的蒐集和分析、報告書匯編等。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職位編號: 13170
部門: 機電工程署
職位名稱: 資訊科技經理
薪酬: 月薪42,0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應(a)具備電腦科學╱電腦及資訊科技或有關學科的學位;(b)具有最少六年資訊科技行業相關經驗,以發展及整合資訊科技系統為主,或資訊科技基本建設發展及計劃管理為主,或操作及管理數據中心為主,其中三年須擔任管理職位,領導著重可行性研究、方案結構及應用系統發展的重大資訊科技項目專責小組,並向高層客戶╱用戶介紹有關項目;或具有最少六年資訊科技行業相關經驗,當中包括最少兩年推行、管理或支援建構於IBM AIX平台上的Oracle數據庫系統的經驗。具以下支援經驗及技術則更佳:i)具使用各種程序編製工具的經驗,工具包括BEA WebLogic及Tuxedo、J2EE、JSP、Microfocus COBOL、PL/SQL、Crystal Reports及SAS;(ii)具推行、管理或支援FileNET Panagon、SAS商業情報系統及Apache Tomcat的經驗;(iii)持有Oracle Certified Master資格;(iv)持有SAS Certificated Warehouse Development Architect或其他SAS資格;以及(v)持有IBM Certified System Expert或其他UNIX系統管理資格。(c)具備良好的領導才能,以及策劃、組織、溝通、人際和推廣技巧;以及(d)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並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職位編號: 13172
部門: 教育統籌局
組別、單位: 何東中學
職位名稱: 教學助理 (EMB/HSS/128/07)
薪酬: 時薪55元
入職條件: (a)預科程度或具同等學歷;(b)熟悉 MS OFFICE 操作及中文輸入法及在支援具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方面有經驗者獲優先考;以及(c)具備一年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
註: 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教育統籌局將會改名為教育局。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職位編號: 13166
部門: 教育統籌局
組別、單位: 何東中學
職位名稱: 教學助理 (EMB/HSS/122/07)
薪酬: 月薪9,305元
入職條件: (a)預科程度或具同等學歷;(b)熟悉 MS OFFICE 操作及中文輸入法及在支援具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方面有經驗者獲優先考;以及(c)具備一年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
註: 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教育統籌局將會改名為教育局。
職責: (a) 處理非教學工作、製作教學資料和支援其他教學活動;(b) 支援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同學在學習、適應及評估方面的工作;以及 (c) 與校外支援機構聯絡。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